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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

发布时间:2026-09-21 23:01:27

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

一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

在职场中,工资支付问题一直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注的焦点。今天,我们就来深入解读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13条,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,保障自身权益。

二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主要内容

1.工资支付的形式

根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13条,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。

2.工资支付的时间

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。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实行周、日、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时支付工资。

3.工资支付的方式

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银行转账、现金等形式支付工资。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约定。

4.工资支付的特殊情况

在劳动者因病、事假等情况下,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、事假工资等。

5.工资支付的计算方法

工资的计算方法应当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
三、如何保障自身权益

1.了解工资支付规定

劳动者应当了解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13条及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。

2.保存工资支付凭证

劳动者应当妥善保存工资支付凭证,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。

3.维权途径

如果用人单位违反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13条,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:

(1)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;

(2)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;

(3)申请劳动争议仲裁;

(4)提起诉讼。

四、

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13条对工资支付的形式、时间、方式、特殊情况及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,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劳动者应当关注自身权益,了解相关规定,并在遇到问题时依法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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